[ 秦旭東 ]——(2003-11-3) / 已閱27436次
29、參見申衛星、傅穹、李建華著:《物權法》,吉林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415-416頁;
30、對我國優先權制度立法的簡單構想,參考了以下著述:申衛星、傅穹、李建華著的《物權法》(吉林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424-427頁)、陳本寒主編的《擔保法通論》(武漢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第135-137頁)和王全弟、丁潔的《物權法應確立優先權制度--圍繞合同法第286條之爭議》(載于《法學》2001年第4期);
31、參見申衛星:《我國優先權制度立法研究》,《法學評論》1997年第6期;王全弟、丁潔:《物權法應確立優先權制度--圍繞合同法第286條之爭議》,《法學》2001年第4期;
32、同前注釋9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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