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28日發布公告稱,參加2011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的普通高等學校2012年應屆本科畢業生,應于2012年7月5日9時至15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填寫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相關信息,從網上提交。申請人可以選擇在居住地、戶籍地或工作地申領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公告說,2011年國家司法考試全國合格分數線為360分。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合格分數線分為四檔,其中:西藏自治區合格分數線為280分;內蒙古、廣西、寧夏、新疆4個自治區,四川、貴州、云南、甘肅、青海5個省的少數民族自治州、自治縣的合格分數線為305分;四川、貴州、云南、甘肅、青海5個省所轄的縣(市、區)合格分數線為310分;除上述10省(區)外,全國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合格分數線為315分。
公告要求,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申請人,考試成績達到放寬合格分數線的,須選擇在本人戶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機關辦理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事宜。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申請人自行選擇內地的地市司法行政機關辦理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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