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99371
- 書名:故意侵權與過失侵權分立論
- 作者:陽庚德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24年12月
- 入庫時間:2025-5-13
- 定價:118
圖書內容簡介
本書稿從“故意侵權與過失侵權的各種立法模式及其優劣分析”“故意侵權與過失侵權合一論的原因探討”“矯正正義和功利主義考量互補論”“故意侵權與過失侵權在歸責基礎和利益平衡方面的差異”“權利和利益應受法律保護的程度之差異”等方面入手,展開全面細致的論述,針對過錯侵權區分立法現狀及問題進行深入研究,梳理我國《民法典》“侵權責任編”及司法解釋規則體系,建議在我國侵權責任相關立法修改中采故意侵權與過失侵權分立論。
圖書目錄
"目 錄
緒論 以故意和過失概括過錯各層級的合理性
(一)過錯程度區分的立法現狀與問題
(二)過錯各層級的含義
(三)以故意和過失概括過錯各層級的可行性
第一章 我國過錯侵權一般條款的立法現狀及其面臨的挑戰
第一節 我國過錯侵權一般條款的立法現狀
第二節 故意侵權與過失侵權合一論面臨的挑戰
一、將過錯侵權責任的保護范圍規定為“民事權益”存在的挑戰
(一)我國《民法典》中的民事權益之文義解釋
(二)挑戰之一:債權是否在我國侵權責任法的保護范圍內?
(三)挑戰之二:對民事權利和民事利益是同等保護還是區別對待?
(四)挑戰之三:民事利益的具體內容要不要法條明確列舉?
二、我國侵權損害的賠償標準提高與否的兩難問題
第二章 故意侵權與過失侵權的各種立法模式及評析
第一節 故意侵權與過失侵權合一模式及評析
一、以《法國民法典》為代表的故意侵權與過失侵權合一模式
二、對故意侵權與過失侵權合一模式的評析:成和敗均在于其概括性
(一)高度概括的過錯侵權一般條款文義上可以涵蓋任何需要保護的權利和利益
(二)過于概括的過錯侵權一般條款無法滿足權利和利益應差別保護的客觀需求
第二節 故意侵權與過失侵權半分立模式及評析
一、以《德國民法典》為代表的故意侵權與過失侵權半分立模式
二、對德國故意侵權與過失侵權半分立模式的評析
(一)將過錯侵權一般條款類型化使法律適用更準確
(二)《德國民法典》的過錯侵權一般條款的局限性
第三節 英美法系國家侵權法故意侵權與過失侵權分立模式及評析
一、以美國侵權法重述為代表的故意侵權與過失侵權分立模式
二、對美國侵權法重述為代表的故意侵權與過失侵權分立模式的評析
第三章 故意侵權與過失侵權合一論的原因探討
第一節 損害填補一元論:故意侵權與過失侵權合一論的直接原因
第二節 矯正正義理論:故意侵權與過失侵權合一論的哲學基礎
第三節 公法獨占懲罰理論:故意侵權與過失侵權合一論的間接原因
一、國家自由主義等政治學理論對私人實施法律的排斥
二、公法和私法(民法和刑法)的二元區分與私法的純粹化
第四章 故意侵權與過失侵權分立:我國侵權責任法的完善方向
第一節 故意侵權與過失侵權分立論的含義
第二節 故意侵權與過失侵權分立論對合一論所遇挑戰的回應思路
一、侵權責任應該寬嚴相濟:該重則重,該輕就輕
二、故意侵權堅持道德歸責屬性,過失侵權放棄道德歸責屬性
第五章 矯正正義和功利考量互補論
——故意侵權與過失侵權分立論的哲學基礎
第一節 一切侵權責任的問題必然涉及正當性
第二節 矯正正義和功利考量互補論的內涵
第三節 以矯正正義和功利考量互補論作為侵權責任法哲學基礎的合理性
一、矯正正義:是且僅是侵權責任正當性論證的必要條件之一
(一)矯正正義:侵權責任正當性論證的必要條件
(二)矯正正義對于侵權責任的正當性論證之不足
二、功利考量:是且僅是侵權責任正當性論證的必要條件之一
(一)侵權責任法上的功利考量之含義
(二)功利考量對侵權責任法的意義
(三)功利考量對于解釋論證侵權責任正當性之不足
三、有機融合矯正正義與功利考量的可行性
第四節 矯正正義與功利考量互補論的意義
一、為侵權責任法合理配置損害填補、懲罰遏制和損害分散功能提供哲學基礎
二、為建立和完善懲罰性賠償制度提供法理依據
三、為確定侵權責任法保護范圍和損害評估時引入政策考量提供法理基礎
四、為侵權責任法上的因果關系判斷引入政策考量提供法理基礎
五、為替代責任的邊際限制提供法理根據
第六章 私法懲罰論:故意侵權與過失侵權分立的法理基礎
第一節 私法懲罰之內涵
一、私法懲罰的概念
二、私法懲罰的特征
第二節 兩大法系關于侵權責任法的功能定位之爭:損害填補一元論VS填補懲罰遏制復合論
一、大陸法系國家的侵權責任法:損害填補一元論
二、英美法系國家的侵權法:填補懲罰遏制復合論
第三節 兩大法系主要國家對懲罰性賠償的態度——私法懲罰之比較法基礎
一、英美法系國家對懲罰性賠償制度的態度
(一)懲罰性賠償金的適用范圍:雖不斷擴張但以故意侵權為主
(二)懲罰性賠償金數額之確定:以加害行為為重點,考量諸多因素
(三)防止懲罰性賠償金數額過高:各國共同的努力方向
二、大陸法系國家侵權法對私法懲罰的態度
(一)法國現行民事法律中存在類似的或隱藏的私法懲罰機制
(二)大陸法系國家的法院在裁判案件中對懲罰性賠償的態度
(三)大陸法系國家的民法學界對于懲罰性賠償的態度
(四)大陸法系國家侵權法對懲罰性賠償的態度小結
第四節 填補懲罰遏制復合論:消除損害填補一元論困境的必然選擇
一、損害填補一元論在現代社會面臨的困境
(一)賠償不足的填補性損害賠償導致救濟不足和遏制不力雙重問題
(二)客觀過錯說與責任保險背景下侵權責任法如何對待個人道德歸責?
(三)定位為損害填補將極大削弱正當性
二、填補懲罰遏制復合論:消除損害填補一元論困境的必然選擇
第五節 獨占懲罰:公法不能承受之重
一、國家對政府角色的不同定位決定該國家對私法懲罰的態度
(一)對國家角色與法律實施的認識決定對私法懲罰之態度
(二)對社會安全的管控方式決定對私法懲罰之態度
二、公法獨占懲罰的原因
三、我國形成公法獨占懲罰的原因
四、公法獨占懲罰之弊端
(一)公法獨占懲罰效率不高
(二)刑法懲罰更注重對人身自由的限制與剝奪
五、私法懲罰:補正公法獨占懲罰之不足的有效手段
第六節 私法懲罰與公法懲罰(民法和刑法)之間的合作
第七節 私法懲罰之對象:故意侵權
一、英美法系國家的懲罰性賠償適用對象可概括為故意侵權
二、懲罰性賠償的適用對象為故意侵權原因之一
三、懲罰性賠償的適用對象為故意侵權原因之二
第八節 我國《民法典》上的懲罰性賠償評析
第七章 故意侵權與過失侵權在歸責基礎和利益平衡方面的差異
——故意侵權和過失侵權分立論的現實基礎之一
第一節 侵權責任法歸責依據的發展決定故意侵權與過失侵權應當分立
一、侵權責任法上的“歸責”之內涵
二、主觀過錯歸責及其理論基礎
三、客觀過失(過錯)歸責和危險歸責的興起
(一)個人道德歸責的衰落
(二)過錯判斷標準的客觀化趨勢
(三)我國學者關于過錯判斷標準的認識
四、構建歸責體系
第二節 利益平衡方面的差異決定故意侵權與過失侵權應當分立
一、維護行為自由是應堅守的重要價值
二、故意侵權法應當定位成救濟法:為受害人提供最充分的救濟
三、過失侵權責任法應當定位成平衡法并限制其保護范圍
四、受害人無法通過侵權責任法填補的損害應當通過其他機制來救濟
(一)侵權損害賠償無法獨力承擔受害人損害填補的重任
(二)應當構建受害人損害填補的制度體系
第八章 權利和利益應受法律保護程度之差別和故意侵權與過失侵權分立論
第一節 從絕對性權利擴張到民事利益:侵權責任法保護范圍的發展趨勢
第二節 絕對權利和利益區別保護:侵權責任法的必然選擇
一、同等保護還是區別保護?——侵權責任法對絕對權利和利益保護的政策分歧
二、權利和利益區別保護論的法理根據
(一)權利和利益本身的差異要求侵權法區分保護
(二)權益保護和行為自由之平衡要求區別保護民事權利和利益
第三節 以故意侵權和過失侵權分立匹配權利和利益區分保護政策
一、故意侵權責任法的保護范圍:民事權利和民事利益
二、過失侵權的保護范圍:限于具有絕對性的民事權利為宜
(一)確定過失侵權責任法的保護范圍要平衡行為人的行為自由和受害人的權益保護
(二)過失侵權責任法的保護范圍原則上限于絕對權為宜
結論 故意侵權與過失侵權分立視野下的我國過錯侵權一般條款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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