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91381
- 書名:.中國國際商事仲裁年度報告(2021~2022)
- 作者:中國國際經濟貿裔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22年8月
- 入庫時間:2022-9-20
- 定價:136元

- 特價:108.8元,80折,省27.2元!
圖書內容簡介
《中國國際商事仲裁年度報告(2021~2022)》除前言外,共分為六章,分別為“中國國際商事仲裁發展概況”“仲裁庭組成方式的比較及實證研究”“私募基金爭議解決視角下:‘賣者盡責、買者自負’的重述與新說”“股權轉讓合同解除及違約責任問題研究”“國際仲裁中國家放棄豁免條款效力考察”“中國國際商事仲裁司法審查案例及所涉法律問題”。本年度報告采用實證分析與理論研究相結合的研究方法,力求展現中國國際商事仲裁發展亮點。具體而言,在分析2021年中國國際商事仲裁案件數據和中國仲裁法制實踐發展的基礎上,同步跟蹤國內外商事仲裁理論研究動態,探討中國國際商事仲裁司法審查情況,比較分析仲裁庭組成方式的發展與實踐,重點研究私募基金爭議解決視角下“賣者盡責、買者自負”與股權轉讓爭議中合同解除及違約責任的熱點問題,并特別觀察國際仲裁中國家放棄豁免條款的效力。
圖書目錄
"目 錄
第一章 中國國際商事仲裁發展概況
一、中國國際商事仲裁案件數據分析
二、中國國際商事仲裁司法解釋和政策
三、國內外國際仲裁研究動態
第二章 仲裁庭組成方式的比較及實證研究
第一節 仲裁庭組成方式的一般實踐
一、仲裁庭人數
二、仲裁員的確定方式
三、組庭方式的自律與監督
第二節 組庭方式的規則考察
一、組庭方式的規則考察
二、組庭方式的制度比較
第三節 組庭方式的常見問題
一、仲裁庭人數的沖突問題
二、仲裁員與當事人的聯系問題
三、仲裁員的確認問題
四、組庭僵局問題
第四節 尋求最佳組庭方式之思考
一、尊重當事人對仲裁員人數的約定
二、規范當事人與仲裁員之間的聯系
三、構建完善的仲裁員確認制度
四、多種組庭方式相結合化解組庭僵局
第三章 私募基金爭議解決視角下:“賣者盡責、買者自負”的重述與新說
第一節 裁決責任劃分與“賣者盡責、買者自負”的背離
一、爭議裁決的責任劃分現狀及考量標準
二、基金參與人法律義務的厘清
三、裁決現狀與制度設計背離的反思
第二節 “賣者盡責、買者自負”的重述
一、“賣者盡責、買者自負”的淵源及內涵
二、“賣者盡責、買者自負”的制度安排
第三節 “賣者盡責、買者自負”對爭議裁決的啟發
一、買賣雙方法律責任承擔的劃分標準
二、托管人責任承擔的界限
第四章 股權轉讓合同解除及違約責任問題研究
一、當事人主張解除股權轉讓合同的法律依據之數據分析——貿仲案件大數據
二、股權轉讓合同解除的法律依據與判斷標準
三、解除權的法律性質、行使及消滅
四、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原《合同法》第97條、《民法典》第566條之解讀
五、股權轉讓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第五章 國際仲裁中國家放棄豁免條款效力考察
一、國際仲裁中國家放棄豁免條款的效力來源
二、國際仲裁中國家放棄豁免條款的效力范圍
三、國際仲裁中國家違反放棄豁免條款的法律責任
四、國際仲裁中國家放棄豁免條款的具體擬定
五、結論
第六章 中國國際商事仲裁司法審查案例及所涉法律問題
一、申請確認涉外、涉我國港澳臺地區仲裁協議效力相關法律問題
二、申請撤銷涉外、涉我國港澳特別行政區仲裁裁決相關法律問題
三、申請承認(認可)和執行外國、我國港澳特別行政區仲裁裁決相關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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