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楊濤 ]——(2005-10-15) / 已閱6894次
高露潔尚須自證清白
楊濤
據新華社電 “高露潔含致癌物質三氯生”的消息,近日被媒體熱炒。前天,取得“部分牙膏、洗手液、洗面奶等抗菌清潔用品因含有化學物質三氯生可能致癌”這一“發現”的美國科學家彼得·威克斯蘭在當地一家報紙上澄清說,他沒有說過抗菌化學物質三氯生有潛在的健康危險,會必然導致癌癥,人們現在根本沒有必要擔心。他表示,媒體的報道太急于做出推論了,對他的報告斷章取義。(《北京晨報》4月21)
而在4月18日晚,廣州高露潔棕欖有限公司也正式發表聲明,表示高露潔全效牙膏已經由全球各相關權威機構審查與批準,其中包括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英國藥品及健康管理法規署以及多家政府管理機構。世界各地沒有任何政府有關機構要求回收高露潔全效牙膏。聲明同時表示,有關近期個別外國媒體報道中提及的實驗室研究報告,該報告中并無涉及牙膏,或提出任何針對高露潔全效牙膏使用安全性的內容。該聲明也再次強調了高露潔全效牙膏的“有效、有益及安全性”。(《中國青年報》4月20日)
然而,科學家的澄清也好,不過,高露潔公司聲明也罷,卻無法打消我的顧慮。因為從高露潔公司方面來看,它并沒有舉出有力的證據來證明其的安全性,它舉出的兩個證據不能讓我們信服其產品具有“安全性”。
各種產品品特別是與公眾健康息息相關的食品、洗滌用品的要獲得進入市場的資格,就必須提交證明符合安全的標準的證明,通過相關的機構的檢測,必要時要得到政府有關部門的批準。也就是說,企業在進入市場時,負有證明自己商品具有安全性的舉證責任。這一點,高露潔公司在進入市場前做到了,它得全球各相關權威機構審查與批準,其中包括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英國藥品及健康管理法規署以及多家政府管理機構。但問題是,過去證明其具有安全性的各種批準,并不能永久證明其具有安全性,因為科技是日新月異的,也許當年的科技水平并不能發現商品中具有的安全漏洞。因而,當有新的研究表明,該產品可能存在安全缺陷時,這種質疑只要是有一定的證據,那么,生產該產品的企業就負有針對新問題證明該質疑的擔心不存在,產品仍然具有安全性的的舉證義務。
而高露潔公司為說明其安全性拿出的東西仍然是當年有關機構給予其的批準,卻沒有提交證據證明盡管高露潔的牙膏產品含有三氯生的化學物質,但不會致癌,而且也沒有提交當年有關機構批準時對這一問題的說明。所以,我們說,高露潔公司為其產品的安全性沒有提交有力證據,承擔應當承擔的舉證責任,如何讓人信服。事實上,國家標準委有關人士表示,要對“三氯生致癌事件”作出一個比較準確、完整的判斷,還需要在科研、實驗、數據的基礎上確定一個標準,這個過程需要一定的時間。湖南省質監局專家也指出,按照我國相關規定,禁止化妝品中使用三氯生成分,但目前對牙膏產品中三氯生成分還沒有明確的安全標準及檢驗標準。那么,高露潔公司何以斷定其產品就一定是安全呢?
其次,盡管在4月19日,發現有關牙膏和肥皂中所含三氯生與自來水中的氯能生成致癌物質三氯甲烷的的科學家發表文章說,這是媒體斷章取義,他沒有說過抗菌化學物質是潛在的危險和值得引起健康關注。(《新京報》4月20日)該科學家認為,在洗碗劑中的化學物質三氯生能夠和經氯消毒的自來水發生化學反應,生成三氯甲烷(俗稱“哥羅芳”)。環保部門稱三氯甲烷是一種可能的致癌物質。究竟三氯甲烷能否被吸入或通過皮膚滲入,目前尚無定論。但此前的媒體報道卻稱,美國專家研究發現高露潔等牙膏產品含有三氯生的化學物質,與經氯消毒的水接觸后會產生被稱為“哥羅芳”的氯仿氣體,市民如長期使用可能致癌。客觀地說,在這一事件中,媒體的報道與科學家的說明是有差異的,媒體沒有準確地轉述科學家的意見,負有責任,但是,高露潔公司卻不能以此證明其產品的具有安全性,從而否定媒體和公眾的質疑。因為,三氯甲烷是一種可能的致癌物質,它能否被吸入或通過皮膚滲入未得到證明,而高露潔牙膏中含有這種化學物質,那么就有可能給公眾的健康帶來危害,高露潔公司的任務便是經過科學試驗來排除這公眾的這種擔心,而不能以報告未提到牙膏或媒體的過錯來證明自己的安全性。
當然,僅僅只是一種具有可能性的質疑,高露潔公司的許多產品便面臨暫時下架的可能,這會給公司帶來巨大損失。但是,畢竟這些洗滌用品與千家萬戶的生命健康息息相關,而且這種質疑并非空穴來風,讓生產產品的企業承擔舉證安全性的責任是必要的代價。因此,高露潔公司還是抓緊時間,組織力量加強研究,提交有力證明進行“除罪”,而不要再舉些花里胡哨、似是而非的東西來說明自己的安全性了。
:江西省贛州市人民檢察院 楊濤 華東政法學院法律碩士 郵編:3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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