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楊濤 ]——(2005-5-21) / 已閱7151次
衛兵無法阻止送禮者的步伐
楊濤
今年春節前夕,到國家發改委送禮的人吃了閉門羹。據知情人介紹,春節前夕,國家發改委辦公廳專門下發文件規定,嚴禁送禮者踏進大門,甚至連鮮花和郵票等小物件也被包括在禁送禮品之列。“禁禮令”下達后,只要是拎包提袋來國家發改委的客人,都會經過門口衛兵的“盤查”,如果被確認帶著禮品,就會被禮貌地阻止進入,里面的工作人員也不能出來領取。(《北京青年報》2月6日)
從報道來看,國家發改委的“禁禮令”的確起到一定的作用。那些想送禮的人想直接送禮到發改委無法再送進去,而有心收禮的發改委工作人員也無法直接坐在辦公室收禮了,這對于改善國家機關的形象無疑會起到積極的作用。
不過,僅僅如此,恐怕根本無法阻止送禮者的步伐,充其量頂多是加大了送禮者的成本而已。送禮者完全可以到收禮者的家中,或約收禮者到某個特定的地方進行送禮,有心送禮者遇到有心收禮者,這禮還是能送得出。
因此,筆者建議,衛兵們不妨將送禮者的禮品留下,登記名字,再看看在“禁禮令”公布后,還有那個發改委的工作人員再收受這個禮品。將這些送禮者和收禮者都公之于眾,想必送禮者和收禮者都要三思而后行,送禮者也會對發改委的大門退避三舍了。
不過,即使是采取了這一建議,我認為還是治標不治本之計。我驚詫于報道中所提及的:“最多的時候有幾十個甚至更多的人被攔在門外”。這說明了以往在發改委,工作人員收取他人饋贈禮品和他人到發改委來送禮品都是習以為常的事情,而且就是公然到部委的辦公地點來送禮。發改委是如此,其他有實權的部委會有區別嗎?當然,也有人會認為,這些送禮者敢于在辦公地點送,禮品可能價值就是幾百、幾千元而已。但這種現象在西方一些法治國家是不可想像的,新加坡的公務員那怕是收幾百元的禮品也是面臨開除公職的處分,他們在任何場合都不敢收禮品,更不用說在辦公地點收受禮品了。
中國人講究“禮尚往來”,這一習俗無可厚非。但是對于行使公權力的公務員來說,卻是有所限制的。公務員不宜收受親屬以外的其他的人的禮品,特別是有工作關系和業務聯系的人的禮品。也許這些禮品價值小,根本不夠犯罪數額,但它的殺傷力有時卻是巨大的,可能有時辦事就念在這送禮者的所謂情誼上就作出徇私的舉措。事實上,天下并沒有免費的午餐,這些送禮者要么是有業務聯系的一些單位與個人,要么是下屬機關,他們太多是心有所圖,禮品不過是為他們今后方便辦事的“潤滑劑”而已!
因此,在我看來,比禮貌地阻止送禮者進入發改委更重要的是,要反思長期以來為什么會形成在國家機關門口送禮者聚集的現象。而這是衛兵的阻止無法解決的,當然也不是國家發改委一家所能解決的!
江西省贛州市人民檢察院 楊濤 華東政法學院法律碩士 郵編:341000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個人博客:浩瀚法網 (http://tao1991.fyfz.cn) 歡迎光臨、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