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楊濤 ]——(2004-12-31) / 已閱7813次
折斷腐敗的釣桿
楊濤
據最新一期的《新周報》報道,武漢市漢南區一魚農被村干部釣魚簽下1.25萬元的大單,在5年的時間里,他跑了不下50次,至今一分錢也沒有討回。如今他的魚塘已經垮了,也不知道這張白條何時能兌現?
類似令人氣憤的事件卻不止一次在媒體上出現。據新華網11月5日報道, 寧夏回族自治區同心縣100多家黨政機關單位和部門,在當地一家“新月樓”餐館欠賬吃喝,歷時十余年,吃喝白條近5000張,拖欠金額高達80多萬元。由于一些部門公開不承認欠債,忍無可忍的餐館老板一紙訴狀將欠款大戶同心縣發展計劃與經濟貿易局告上法庭,討還公道。
看來,如今的干部一個比一個牛,黨政機關單位的干部大吃大喝,作為集體自治組織的村干部便是大釣大鉤,他們簽下的一張張白條在空中飛舞,全然不顧那些含辛茹苦的餐館老板、魚農的死活。這吃喝下的腐敗、釣桿下的腐敗,填滿了干部的胃口、中飽了干部的私囊,卻損害了群眾的利益、敗壞了黨和政府的形象,不可等閑視之。
這些機關干部、村干部怎么能如此大吃大喝、大釣大鉤,看來真值得我們反思。不過讓我們設想一下,如果說這些吃喝、釣魚都是干部們自己埋單的話,這些干部們還會這樣肆無忌憚嗎?答案自然是否定的。假招待為名,假因公為由,行自己吃喝玩樂之事,讓公款埋單,至于現在有無公款支付并不要緊,因為單位是國家的,公款欠帳可以由繼任者去償還,這就是這些干部們打的“小九九”??“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啊!
因此,要堵住這一張張腐敗的嘴巴、一根根腐敗的釣桿,我們還非得要完善我們的制度,嚴密我們的法網。
首先,公款來自納稅人,不是“唐僧肉”,因而,有關公共招待的費用必須在陽光下作業。這些費用在每年初必須造出預算,年底列出開支的詳細情況,預算和開支情況也必須公之于眾,接受群眾和審計機關的監督和檢查,如要追加費用則必須經過特定的審批程序。而且,列入公共招待必須首先有實際的資金作保障,沒有資金保障的單位不能列出這一預算,對已列入預算這筆資金還必須專款專用,不能挪作他用,因為“再窮也不能窮了群眾”,否則,空列預算和挪作他用的后果就是承接公共招待的商家和百姓就只能拿到一張張白條,!
其次,要用“問責”的制度來制裁那些超越標準、范圍進行公共招待和用公款來假公濟私的領導和干部。發生了那些超越標準、范圍進行公共招待的事情,首先要追查有關領導和責任人到底是在因公還是在謀私,有否將公款放入自己腰包或者用公款行賄來聯絡私人感情的行為,如果有這些行為要追究其刑事責任。其次,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只要超越標準、范圍進行公共招待的,要追究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行政責任,對其進行降級、降職乃至撤職。最后,只要是超越標準、范圍進行公共招待或者假公濟私的,法律應當規定,對內,領導和直接責任人應當自己埋單,單位可以在支付有關招待費用后向其追償,對外,領導、直接責任人和單位一起承擔連帶責任,即那些被拖欠的商家、魚農們既可以向起訴單位,也可以起訴這些領導、直接責任人要求償還拖欠的錢款。如此一來,這些腐敗的嘴巴、腐敗的釣桿再也不能“卯吃寅糧”,將帳欠到十年、二十年后,讓繼任者一籌莫展了!
為了魚農們不再流淚,為了不再讓白條橫行,現在到了奮起折斷腐敗的釣桿、堵住腐敗嘴巴的時候了!
通聯:江西省贛州市人民檢察院 楊濤 華東政法學院法律碩士 郵編:3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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