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向東 ]——(2014-5-27) / 已閱14585次
《內容摘要》:高檢院《關于人民檢察院在辦理直接立案偵查案件工作中加強安全防范的規定》和公安部《關于規范和加強看守所管理確保在押人員身體健康的通知》要求,犯罪嫌疑人羈押前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刑事訴訟法》規定,拘留、逮捕等強制措施由公安機關執行。司法實踐中,公安機關往往將這一職責轉移給檢察機關的司法警察履行,因此,確保犯罪嫌疑人健康檢查安全,成為擺在執行押解任務的司法警察面前不可回避的現實棘手問題,筆者就這一問題談一下自己粗淺的看法。
關鍵詞:羈押前送檢 安全隱患 風險 對策
按照2010年5月公安部下發的《關于規范和加強看守所管理確保在押人員身體健康的通知》要求和高檢院《關于人民檢察院在辦理直接立案偵查案件工作中加強安全防范的規定》,檢察機關自偵案件犯罪嫌疑人在送看守所羈押前,必須進行健康檢查,確保犯罪嫌疑人送檢過程中的安全,成為擺在執行押解任務的司法警察面前不可回避的現實棘手問題。
一、犯罪嫌疑人送檢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隱患及原因
(一)送檢環境復雜,防范局面被動。
一是大部份醫院都修建在城區內,犯罪嫌疑人體檢都是由檢察機關辦案人員及司法警察從辦案工作區直接送往指定醫院體檢后再送看守所羈押,送檢需駕車來回穿越繁華街道和人群,再加之醫院是人員密集繁雜的公共場所,人多車多,給安全防范帶來難度容易遭遇各類突發情況。
二是醫院作為公共醫療機構,體檢場所布局早已定型,各體檢科室分布于不同樓層,不可能專設犯罪嫌疑人體檢區,且二樓以上走廊、陽臺、廁所和檢查室窗戶等大多沒有安全網或防護設備,帶棱角的堅硬墻壁、桌椅隨處可見,加之出入口多,四通八達,體檢中有時要多次在就醫人群中穿越停留,有時還需排隊等候,犯罪嫌疑人自傷、自殘、脫逃、跳樓等潛在風險驟然升高。
三是犯罪嫌疑人一旦被檢察機關訊問,其家屬及親友會多方打探消息,甚至會串通相關醫護人員或者糾集閑散人員對體檢活動進行干擾、圍攻等,增加了外部干預風險。
(二)嫌疑人心理壓力增大,易產生過激行為。
一是犯罪嫌疑人一旦被刑事拘留,就意味著其政治生命即將終結,牢獄之苦即將降臨,體檢之前,心里壓力增大,情緒波動明顯,易產生過激想法。
二是檢察機關辦理自偵案件的主體特殊,嫌疑人在案發前往往是掌管一定權力的“人上人”,在當地具有較高的社會地位,當以“階下囚”身份出現在醫院這樣的公共場所時,社會角色的“落差”會進一步加重嫌疑人心理負擔,易產生過激行為。
三是當犯罪嫌疑人戴著手銬或腳鐐在法警的押解下體檢時,就診病人和家屬、醫務人員等會投以好奇目光或進行打探,有時還會遇到熟人或部屬,犯罪嫌疑人不僅會覺得自己丟面子,還會感覺傷害家人,因而產生思想波動,導致情緒失控,極易發生脫逃或自殺等行為。
(三)送檢場所存在客觀風險,防范難度較大。到醫院就診或體檢,本身存在難以避免的客觀風險。比如,做血常規檢查要扎針抽血;拍胸片時,醫生一般不準許其他人員進入放射室,法警也不能每次都冒遭受輻射的風險在放射室里看管;做心電圖和B超檢查時,嫌疑人會接觸到帶電或帶棱角的儀器設備,等等。有的體檢醫生安全預防意識不強,可能將體檢用的醫療器械隨意放置,一旦被嫌疑人利用或搶奪,就有可能導致嚴重的自傷、自殘、自殺以及傷害他人或以他人作人質要挾辦案人員等后果。
二、犯罪嫌疑人羈押前送檢環節安全工作的主要對策
辦案安全是檢察機關查辦職務犯罪不可逾越的紅線,特別是在犯罪嫌疑人送檢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風險高、處置難度大、社會影響廣等特點。因此,要全面掌握嫌疑人的思想動態,做好與送檢醫院的協調工作,參與執行押解任務的司法警察會同辦案人員制定詳細可行的押解方案,做到人員分工合理、警力調配得當。負責組織指揮的領導要加強督促檢查,提醒執行任務人員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確保安全不出問題,針對上述存在的隱患和可能出現的不安全因素,這就要求檢察機關辦案人員及司法警察在履職中,充分分析、研究可能發生安全風險的各個節點,周密部署(組織)、縝密判斷,做好預案,明確分工,強化責任,全力以赴,做好安全防范應對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
1、是成立安全防范小組,安全防護小組人員事前要到定點醫院對體檢科室的分布、體檢路線、體檢設施和場所等進行實地偵察,分析所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采取防護措施,充分掌握第一手資料,實地部署防范工作,做到細致、謹慎,檢察機關每年要與辦案人員及部門簽訂“保障辦案安全責任書”,落實黨風廉政建設暨“一崗雙責”和辦案安全責任追究制,做到“一案成立一個安全防范小組和擬訂辦案安全防范預案”,由檢察長直接部署、安排到位,由分管檢察長加強領導。安全防護小組在人員構成上要有院領導、辦案檢察官和司法警察共同組成。
2、是加大送檢警力配備,看護一名疑犯一般應由三名司法警察和二名辦案人員組成,由一名經驗豐富的檢察官或司法警察擔任小組長,一名辦案人員專門負責辦理疑犯相關體檢手續,其他四人在體檢過程中前后左右貼身看護疑犯,必要時采取兩人夾持不離身、不脫手,及時協助好體檢醫師進行體檢,避免過激行為,影響體檢進程。高度警惕被送檢疑犯的情緒思想和醫院周圍環境變化情況,以防被襲、被挾持、脫逃、自殺和傷人等事件發生,確保安全辦案萬無一失。。
(二)建立送檢綠色通道。檢察機關要與指定的體檢醫院簽訂“辦案醫療保障協作協議”書,加強協商溝通,建立犯罪嫌疑人送檢綠色通道,所有體檢項目一律優先,以縮短疑犯在醫院檢查的滯留時間,確保體檢過程中的絕對安全,保障體檢順利進行。
(三)科學制定應急預案。在醫院復雜多變的環境里,萬一發生不測事件,單靠看管安全防護小組的力量是不夠的,所以,體檢中要隨時與醫院保衛部門進行溝通或直接與公安機關聯系、尋求支持或支援,建立相互協作聯動機制,司法警察做好押解準備工作。嫌疑人送檢前,執行押解任務的司法警察要檢查押解所需的手銬、腳鐐、執法記錄儀、對講機等警械器具,檢查囚車的車況,使警用器械和車輛處于良好狀態,要把應急預案做實、做細、做深,共同應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內容應包括:一是進醫院體檢時,必要時向醫院保衛處、公安機關或醫護人員提供送檢對象的體貌特征或照片和個人簡易信息資料等,以便一旦發生脫逃等事件時,及時反饋,應對跟蹤,準確掌握疑犯的去向。二是加強醫院各個通道、樓道護攔或出入口的安保力量,內緊外松,以防萬一。三是做好與醫院方安保人員、公安機關和醫護人員共同采取行動的預案,隨時實施追逃和處置措施,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控制住疑犯和局面。如送檢時,通知定點醫院科室醫護人員要收管(看)好醫療器械和設備,防止被疑犯利用。四是全程加強防范,各負其責。在體檢過程中,要根據場所、檢查內容、距離遠近等變化,安全防護小組要及時控制好易發生安全事故的地點和位置(如:樓梯(道)兩則、窗口、易碰撞造成損傷的物體或者部位等),靈活機動,適時調整警力布置,細化到人、量化到部位。五是及時向檢察長和分管檢察長報告送檢、安保動態和突發事件等情況,能及時得到本院或公安干警人力的支援,將疑犯擒獲,控制住事態的發展,縮小影響面。
通過押送犯罪嫌疑人體檢過程中存在安全風險各個節點及隱患的實地偵查,科學研究、分析、制定和完善送檢過程中的防范措施及對策,做好送檢防范應對工作,并周密組織實施,可以有效防止和杜絕送疑犯體檢過程中安全隱患和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從而保障檢察機關辦案人員及司法警察安全送檢的順利進行,為檢察機關安全送檢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景縣人民檢察院 明向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