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于授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國政府關于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的決定
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于授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國政府關于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于授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國政府關于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的決定
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于授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國政府關于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的決定
(1987年4月11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聽取了國務委員兼外交部部長吳學謙受國務院委托所作的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國政府關于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草簽文本的報告。
會議對我國政府為解決澳門問題所進行的工作和吳學謙國務委員兼外交部部長的報告表示滿意。
鑒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國政府關于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涉及特別行政區的設立及其制度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一條、第六十二條的規定,應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決定。會議決定授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國政府關于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經中葡兩國政府正式簽署后予以審議和決定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