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進一步促進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決定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進一步促進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決定
安徽省人大常委會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進一步促進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決定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十四屆)第五十一號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進一步促進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決定》已經2025年7月10日安徽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5年7月12日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進一步促進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決定
(2025年7月10日安徽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為了進一步加快發展數字經濟,促進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發展壯大新質生產力,以高質量發展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美好安徽建設,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作如下決定。
一、本決定所稱數字經濟,是指以數據資源為關鍵要素,以先進數智技術為核心驅動,以數字產品制造、數字技術應用、數字基礎設施為主要支撐,推動生產生活方式變革、經濟運行和社會治理效能提升的一系列經濟活動,是以數字產品加工和服務為特征的一種經濟形態。
二、發展數字經濟應當遵循創新引領、數實融合,拓展應用、數智賦能,重點突破、集群發展,開放合作、互利共贏,流通共享、安全有序的原則。
三、省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全省數字經濟發展的組織領導,統籌規劃、制定政策、部署推動,協調解決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營造有競爭力的發展生態,努力在全國數字經濟發展中往前趕。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結合本地產業基礎和發展條件,將數字經濟發展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并根據實際需要制定本地區數字經濟發展規劃、實施方案或者行動計劃,強化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
四、省人民政府發展改革部門負責統籌協調全省數字經濟發展工作。
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發展改革部門或者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部門負責統籌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數字經濟發展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數字經濟發展相關工作。
五、加快網絡基礎設施建設,構建泛在互聯、綠色高效的高速智能通信網絡,保障合肥國家級互聯網骨干直聯點穩定有效運行,推進萬兆光纖網絡試點建設,支持專業互聯網及平臺體系建設。
促進融合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推進全省傳統基礎設施數智化改造提升。
六、優化全省算力基礎設施布局,構建多層次的算力支撐體系,提升智能算力調度能力和服務水平,加快推進全國一體化算力網絡長三角國家樞紐節點蕪湖數據中心集群建設,探索推進通用算力、智能算力、超級算力、量子算力融合發展。
七、強化數字技術創新應用,圍繞數字經濟重點產業,充分發揮國家實驗室、合肥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科技領軍企業等戰略科技力量作用,加強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提高數字經濟核心競爭力。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與企業共建新技術驗證中心、中試研究基地等合作平臺。支持通過技術轉讓、作價入股、合作實施等多種方式,推動數字技術創新成果轉化應用。
八、構建可信可管、互聯互通、價值共創的數據空間,促進數據要素高效流通使用。建立健全數據產權交易機制,發展數據流通交易市場,積極培育發展數據集成、數據標注、數據經紀、數據保險、數據托管等第三方專業服務機構。
開展數據資產評估、質押融資等試點,支持金融機構開發基于數據資產、數據收益權的創新金融產品,推動數據由資源向資產轉化。
九、擴大公共數據資源供給,推進公共數據資源登記,開展公共數據資源授權運營,提高公共數據資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推進高質量數據集建設,推動公共數據產品(服務)入場交易,鼓勵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進場采購數據產品(服務),支持數商和數據產業發展壯大。聚焦數據產權、一體化數據市場、安全治理等制度創新,高水平建設安徽國家數據要素綜合試驗區。
引導企業和其他組織依法開放自有數據資源,推動跨行業跨領域數據互通共享。
十、圍繞數字經濟核心產業,突出特色優勢,明確重點方向,因地制宜推動集聚發展,打造集成電路、人工智能、數字創意、智能傳感、新型顯示等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數字產業集群。
支持發展平臺經濟、共享經濟、無人經濟等數字經濟新業態和新模式,持續培育量子科技、空天信息、未來網絡與數據空間等數字經濟未來產業。
十一、加快人工智能技術與產業發展,優化提升人工智能創新體系,堅持有益、安全、公平,支持在通用人工智能、類腦智能、具身智能、腦機接口等重點領域布局,加快推進“人工智能+”在科技創新、產業升級、公共服務、社會民生等領域的應用。
制定完善相關地方性法規、政策制度、應用規范、倫理準則,建立技術監測、風險防范機制,確保人工智能安全、可靠、可控。
十二、支持依托現有開發園區和城鄉特定空間優化提升軟件產業園布局,結合園區發展基礎和特色,創優軟件產業生態,加強專業人才和團隊招引集聚,加快通用軟件、工業軟件、行業應用軟件、嵌入式軟件、平臺軟件等軟件產業創新發展。
支持具有自主核心技術的開源社區、開源項目發展,推動創新資源共建共享。
十三、高水平發展數字創意產業,支持創作富有競爭力、感染力、影響力的數字動漫、網絡游戲、網絡視聽、數字演藝、數字廣告等精品。建設提升創意產業園區及孵化平臺,集聚創意團隊和企業,培育打造更多的品牌創意產品。
十四、加快發展數字貿易,培育壯大數字貿易經營主體,用足自由貿易試驗區提升數據跨境流動便利化政策,擴大數字產品、服務和技術出口,不斷拓展國際市場空間。高水平建設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以“跨境電商+產業帶”發展,帶動跨境電商交易規模和效益提升。積極發展“來數加工+兩頭在外”離岸數據服務外包、離岸數據交易平臺等新業態。
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強化自由貿易試驗區制度創新,加快數字經濟深度融入國際循環。
十五、推動傳統優勢產業數字化轉型,按照“一業一策”提升煤電、鋼鐵、有色、建材、化工、紡織等產業全生命周期智能化水平,加快工業互聯網平臺普及應用,加速產業模式和企業組織形態變革。
十六、加快推進生產性服務業數智化網絡化,提高現代物流、檢驗檢測、商務法務、人力資源等服務品質和企業效益。持續推進生活性服務業與數智技術深度融合,創新教育、醫療、健康、養老等服務模式和業態,加快發展智慧教育、智慧醫療、智慧健康、智慧養老。
十七、積極發展數字金融,促進數智技術在金融領域的創新應用,按照國家規定豐富數字人民幣應用場景,推進數字金融與產業鏈、供應鏈融合,建立精準服務中小微企業數字金融體系。
十八、加快發展智慧文旅,提升全省文旅公共服務平臺數智化水平,培育發展云旅游、云服務等網絡體驗和消費模式,促進文旅業線上線下融合發展。支持皖南國際旅游文化示范區拓展智慧旅游示范,構建虛實結合、互動體驗的文旅消費新業態。
十九、加力發展智慧農業,聚焦江淮糧倉、綠色食品產業、“千萬工程”等重點領域,加快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機器人等數智技術推廣應用,提升發展農業產業互聯網,建設智慧農場、牧場、漁場,不斷催生農業新質生產力。
二十、統籌推進城市全域數字化轉型和數字鄉村建設,推動數智技術在行政事務中的創新應用,提升政府治理效能和公共服務水平。
二十一、開展數字經濟國際合作,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以及其他國家在信息技術、人工智能、數字創意、工業軟件等領域的聯系交流,與知名企業、高等院校和高水平研究機構開展數智技術與產品聯合研發、場景應用合作。
二十二、系統謀劃數字經濟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數字經濟產業發展實際需要,引育高層次、高技能和緊缺人才。完善人才政策,優化人才發展生態,構建科學的、有吸引力的人才保障和激勵制度體系。
鼓勵高等院校、職業學校開設相關專業課程,加強與企業的合作,共建實訓基地。
二十三、豐富數字經濟場景創新,支持在基層治理、社會民生、產業升級、科技服務等多領域創設數智技術應用開放空間。規范布局建設數字經濟場景創新示范區,打造具有集成性、引領性的數字經濟核心產業新場景。
二十四、建立健全數字經濟多元化資金投入機制,創優營商環境,吸引社會資本。用好省內政府性產業引導基金,放大杠桿效應。鼓勵金融機構創新產品和服務,支持擴大直接融資、間接融資。
二十五、建立健全數字經濟產業統計監測機制,加強統計調查和監測分析。探索建立產業數字化評價指標體系和數據生產要素統計核算制度。
二十六、對數字經濟領域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實行包容審慎監管,并根據其性質、特點分類制定相應的監管規則和標準。
二十七、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構建風險評估、監測預警、應急響應體系,強化重要領域數據資源和重要網絡、信息系統、硬件設備的安全保障。
二十八、本決定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