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泰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條例》的決定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泰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條例》的決定
江蘇省泰州市人大常委會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泰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條例》的決定
泰州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20號)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泰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條例〉的決定》已由泰州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于2025年4月25日通過,經江蘇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于2025年5月30日批準,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5年6月10日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泰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條例》的決定
(2025年4月25日泰州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2025年5月30日江蘇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批準)
泰州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決定,廢止《泰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條例》。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