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決定》的決定
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決定》的決定
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會
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決定》的決定
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決定》的決定
(2025年2月13日呼和浩特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
呼和浩特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定對《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決定》作如下修改:
一、在第一部分第一條中“堅持服務大局”前增加“堅持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工作主線”的表述;
二、將第一部分第三條中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表述修改為:“服務保障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
此外,對個別文字的表述進行了規范和修改。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決定》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重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