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會澤黑頸鶴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
云南會澤黑頸鶴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
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政府
云南會澤黑頸鶴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
云南會澤黑頸鶴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
(2018年9月30日曲靖市人民政府令第3號公布 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條 為了加強云南會澤黑頸鶴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保護和管理,實現自然資源的有效保護和可持續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云南會澤黑頸鶴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以下簡稱保護區)的保護和管理,適用本辦法。
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 保護區由大橋片區和長海子片區組成。具體保護范圍由會澤縣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批準的范圍予以公布,依法明示或者設置標線、標牌、界碑和界標。
保護區主要保護黑頸鶴和其他越冬水禽及其越冬棲息的生態環境。
第四條 會澤縣人民政府應當將保護區規劃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大保護經費投入,依法實行生態補償,開展環境綜合整治,支持社會力量參與保護區的保護活動。
第五條 曲靖市和會澤縣人民政府負責保護區保護和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對保護區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會澤黑頸鶴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護局(以下簡稱管護局)專門負責保護區的保護和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ㄒ唬┙M織保護區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教育;
。ǘ┙M織編制并實施保護區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
。ㄈ┲贫ú⒔M織實施保護區管理的制度措施;
。ㄋ模┙M織黑頸鶴保護等科學研究,具體組織實施相關國際國內合作項目;
(五)組織監測黑頸鶴等鳥類疾病和棲息地環境,調查黑頸鶴及其棲息地等自然資源情況;
。⿲ΡWo區內的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曲靖市和會澤縣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依法履行職責對保護區進行保護和管理。
第六條 單位和個人有權對破壞保護區生態環境、危害保護對象的行為進行制止、檢舉或者控告。
曲靖市行政區域內有關人民政府對在保護區保護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或者獎勵。
第七條 保護區規劃,由管護局根據保護區功能和主要保護對象的需要組織編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請相關部門審查批準后組織實施。
第八條 保護區的保護、建設和管理資金包括:
。ㄒ唬┴斦A算專項保護發展資金;
(二)專項補助資金;
(三)日常管理經費;
(四)生態補償資金;
(五)社會捐贈;
。┢渌麃碓吹馁Y金。
保護區的保護、建設和管理資金應當專款專用。
第九條 管護局根據保護和管理需要,在保護區內標明黑頸鶴的主要覓食地和夜棲地。
第十條 黑頸鶴越冬期的主要覓食地和夜棲地,管護局應當采取有效措施,減少人為活動。
第十一條 保護區大橋片區的水庫水位應當保證黑頸鶴的越冬濕地面積及生態環境。
第十二條 黑頸鶴等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對農作物造成損害的,依法予以補償。
第十三條 管護局應當對患病或者受傷的黑頸鶴等野生動物進行收養與救治,對死亡黑頸鶴等野生動物的尸體進行妥善處置。
第十四條 保護區以外的黑頸鶴遷徙路徑、黑頸鶴夜棲地和主要覓食地,曲靖市行政區域內的有關人民政府應當以適當方式予以保護。
第十五條 在保護區內,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接受管護局的管理,并禁止下列行為:
。ㄒ唬┛撤、放牧、狩獵、捕撈、采藥、開墾、燒荒、開礦、采石、挖沙等活動;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ǘ┪窗粗付ǖ攸c丟棄垃圾;
(三)投放危害水體、水生生物的化學物品及其廢棄物、包裝物;
(四)電力、通信等設施對黑頸鶴等野生動物產生危害;
(五)施用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等;
。┓欠ǐC捕黑頸鶴及其他野生動物;
(七)填埋、占用濕地,擅自改變濕地用途;
(八) 擅自移動或者破壞保護標線、標牌、界碑和界標;
。ň牛┖陬i鶴越冬期間,進入黑頸鶴主要覓食地、夜棲地;
。ㄊ┪唇浥鷾噬米砸M種植外來物種;
。ㄊ唬┖陬i鶴越冬期間,施放無人機;
(十二)黑頸鶴越冬期間,燃放煙花、鞭炮或者制造其他噪音;
。ㄊ┓伞⒎ㄒ幗沟钠渌袨椤
第十六條 核心區和緩沖區內,不得建設任何生產設施。在實驗區內,不得建設污染環境、破壞資源或者景觀的生產設施;建設其他項目,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批,并接受管護局的監督管理,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在實驗區內已經建成的設施,其污染物排放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的,應當限期治理;造成損害的,必須采取補救措施。
第十七條 管護局工作人員及曲靖市行政區域內其他負有保護區保護和管理工作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在保護區保護和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的處罰,法律、法規已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沒有規定的,依照本辦法第十九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十九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第一項至第二項行為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由管護局責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據不同情節處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有第三項至第四項行為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由管護局責令其改正,可以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
。ㄒ唬┖陬i鶴越冬期間,施放無人機;
。ǘ┖陬i鶴越冬期間,進入黑頸鶴主要覓食地、夜棲地;
(三)未按指定地點丟棄垃圾;
。ㄋ模┖陬i鶴越冬期間,燃放煙花、鞭炮或者制造其他噪音。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