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鄂州市電動車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
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鄂州市電動車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
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政府
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鄂州市電動車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
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鄂州市電動車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
(《鄂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鄂州市電動車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已經2023年3月23日市人民政府第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為維護法制統一,市人民政府決定廢止《鄂州市電動車管理暫行辦法》(2016年11月28日鄂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號公布)。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