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沙特阿拉伯王國關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協助與合作的協定》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沙特阿拉伯王國關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協助與合作的協定》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沙特阿拉伯王國關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協助與合作的協定》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沙特阿拉伯王國關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協助與合作的協定》的決定
(2025年4月30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決定:批準2022年12月7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在利雅得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沙特阿拉伯王國關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協助與合作的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