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開展醫保影像云索引上傳試點工作的通知
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開展醫保影像云索引上傳試點工作的通知
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
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開展醫保影像云索引上傳試點工作的通知
醫保辦函〔2025〕27號
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開展醫保影像云索引上傳試點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醫療保障局:
為加快建立醫保影像云共享路徑,促進醫療機構檢查結果共享互認,決定開展醫保影像云索引上傳試點工作,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根據《放射檢查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立項指南(試行)》中的影像資料上傳和價格減收要求,征集有條件的地區開展醫保影像云索引上傳試點工作。試點地區醫保部門指導當地醫療機構、檢查檢驗機構應用統一的編制方案,編制規范、準確、真實、可溯的“醫保影像云索引”,并將原始影像數據、“醫保影像云索引”及數據集上傳至地方影像云數據共享中心;指導地方影像云數據共享中心將“醫保影像云索引”及數據集上傳至當地醫保影像云索引共享模塊。通過試點工作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二、試點內容
(一)系統對接。國家醫保局依托全國統一的醫保信息平臺建設醫保影像云索引共享模塊。試點地區醫保部門統籌指導地方影像云數據共享中心做好與當地醫保影像云索引共享模塊的對接、聯調等工作,做好技術支撐。
(二)數據上傳。按照《影像檢查數據上傳服務接口文檔》(附件1)要求,試點地區醫保部門指導當地醫療機構、檢查檢驗機構將本機構放射檢查類項目的原始影像數據、“醫保影像云索引”及數據集及時、準確、規范上傳至地方影像云數據共享中心;指導地方影像云數據共享中心將“醫保影像云索引”及數據集上傳至當地醫保影像云索引共享模塊。
(三)數據規范。試點地區醫保部門要督導當地醫療機構、檢查檢驗機構嚴格按照國家制定的《“醫保影像云索引”方案》(附件2)編制及上傳“醫保影像云索引”,并指導地方影像云數據共享中心對機構上傳的“醫保影像云索引”進行檢查核驗。
三、試點要求
省級醫保部門應結合工作實際,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先行先試。試點工作采用地區申請、省級組織、國家備案的方式開展。省級醫保部門要將本通知精神傳達到本省各地,匯總本省各地的試點申請,并指導試點地區制定本地試點工作方案,于2025年5月8日前通過電子郵箱報國家醫保局備案。試點地區醫保部門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細化工作措施,加強對本地醫保影像云索引上傳工作的督促指導,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聯系人:陳盈藝010-89061996
劉萍010-89061445
郵箱:chenyy@nhsagovcn
附件:1影像檢查數據上傳服務接口文檔
2“醫保影像云索引”方案
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