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
四川省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31號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已經2018年5月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長 尹力
2018年5月14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
為了維護法制統一,省政府對現行省政府規章進行了清理。決定對以下14件省政府規章予以廢止。
一、《四川省文化體育活動場所治安管理辦法》(川府發〔1987〕205號,1987年11月19日發布;1997年12月29日省政府令第103號修改、2011年1月18日省政府令第249號修改)。
二、《四川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辦法》(1989年7月13日省政府令第10號發布,2011年1月18日省政府令第249號修改)。
三、《四川省科學技術成果鑒定管理辦法》(1990年5月19日省政府令第15號發布)。
四、《四川省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辦法》(1994年5月21日省政府令第45號發布,1997年12月29日省政府令第103號修改)。
五、《四川省經紀人管理辦法》(1995年8月12日省政府令第67號發布,1997年12月29日省政府令第103號修改)。
六、《四川省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管理辦法》(1996年3月28日省政府令第79號發布)。
七、《四川省城市消防規劃管理規定》(1998年10月8日省政府令第113號發布)。
八、《四川省旅游投訴暫行規定》(1999年4月20日省政府令第123號發布)。
九、《四川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辦法》(2000年1月26日省政府令第134號發布,2001年10月30日省政府令第134-1號、2002年3月2日省政府令第134-2號修改)。
十、《四川省登山管理辦法》(2001年4月28日省政府令第149號發布)。
十一、《四川省散裝水泥管理辦法》(2002年9月18日省政府令第162號發布)。
十二、《四川省建設監察規定》(2005年6月1日省政府令第192號發布,2011年1月18日省政府令第249號修改)。
十三、《四川省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行政過錯責任追究試行辦法》(2005年9月22日省政府令第193號發布)。
十四、《四川省行政機關征集與披露企業信用信息管理辦法》(2005年10月13日省政府令第195號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