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修改《國內水路運輸管理規定》的決定
關于修改《國內水路運輸管理規定》的決定
交通運輸部
關于修改《國內水路運輸管理規定》的決定
關于修改《國內水路運輸管理規定》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15年第5號)
《關于修改〈國內水路運輸管理規定〉的決定》已于2015年5月8日經第6次部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
部長 楊傳堂
2015年5月12日
關于修改《國內水路運輸管理規定》的決定
交通運輸部決定對《國內水路運輸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4年第2號)作如下修改:
一、將第十條“(二)外商投資企業的經營許可”刪除。
二、將第三十五條第一款修改為“具有許可權限的部門可以根據國內水路運輸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準許外商投資企業經營國內水路運輸。”
條文序號作相應調整。
本決定自2015年5月12日起施行。
《國內水路運輸管理規定》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正,重新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