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關于市人民政府《關于2013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部分指標調整的建議》的決定
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關于市人民政府《關于2013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部分指標調整的建議》的決定
江西省萍鄉市人大常委會
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關于市人民政府《關于2013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部分指標調整的建議》的決定
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關于市人民政府《關于2013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部分指標調整的建議》的決定
(2014年1月10日萍鄉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萍鄉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聽取了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顏小龍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關于201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部分指標調整的建議》。會議結合市人大財經委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對萍鄉市201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部分指標調整的建議進行了審查。會議認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調整建議符合客觀實際和主動調控、轉型發展的要求,決定批準這一調整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