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鄉建設部印發關于建筑市場監管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
住房城鄉建設部印發關于建筑市場監管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印發關于建筑市場監管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
住房城鄉建設部印發關于建筑市場監管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
建市[2013]186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建交委),北京市規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
為進一步規范建筑市場監管工作權力運行,預防和治理建筑市場監管中的腐敗,根據中共中央紀委《關于加強廉政風險防控的指導意見》,按照部黨組《關于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結合建筑市場監管工作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深刻認識建筑市場監管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重要意義
由于當前建筑市場運行機制不健全,建筑市場監管體制不完善,建設單位市場行為不規范,工程建設實施過程中轉包、違法分包,一些地方主管部門在建筑市場監管中存在違法違紀,少數干部違規插手工程建設腐敗問題等,擾亂了市場經濟秩序,影響了黨和政府的形象。加強建筑市場監管廉政風險防控是保證工程建設順利進行,促進建筑業健康發展的迫切要求,是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重要舉措。加強建筑市場監管廉政風險防控有利于規范建筑市場監管各項工作,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建筑市場體系;有利于進一步深化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從源頭和程序上遏制建筑市場監管工作中各種違法違規和腐敗行為。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建筑市場監管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增強工作責任感和緊迫感。
二、準確把握建筑市場監管廉政風險防控總體要求
加強建筑市場監管廉政風險防控工作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踐行黨的群眾路線。以權力運行程序的公開透明為基礎,以建筑市場監管法規政策制定、資質資格審批、動態監管及行政處罰等關鍵環節為重點,對存在廉政風險的突出問題進行梳理排查,提出相應的防控措施,明確各廉政風險防控的責任主體。逐步建立覆蓋整個建筑市場監管各個環節的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形成完善的廉政風險防控配套制度,有效的監督制約機制,合理的獎懲措施,提高懲治和預防腐敗成效。
加強建筑市場監管廉政風險防控,推進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應按照“業務融合、因地制宜、責任落實”的要求,堅持和把握以下原則:
一是堅持把廉政風險融入業務工作和管理流程的原則,將廉政風險點防控設置到相應的業務環節中,并做到所有監管業務的全覆蓋。
二是堅持因地制宜,各地應結合本地區建筑業發展實際和建筑市場監管特點,有針對性的合理確定工作目標。
三是要堅持把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融入到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之中,加強領導,扎實推進,把工作落到實處。
三、規范工作流程,完善防控措施
各省(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根據“懲治腐敗、標本兼治、注重預防”的原則,以規范權力運行為核心、加強風險防范為重點、強化監督制約為保證、加強制度建設為基礎、現代信息技術為支撐,構建權力清晰、風險明確、防范有效、預警及時的建筑市場監管廉政風險防控機制,不斷提高預防腐敗工作的水平。
要對本地區建筑市場監管部門的各種權利事項、崗位職責、業務內容進行全面梳理,參照建筑市場監管法規政策制定、資質資格審批、動態監管及行政處罰等重點環節流程圖(參見附件),結合本地建筑市場監管工作實際,繪制“權力運行流程圖”,明確辦理主體、條件、程序、期限和監督方式等。采取自查自找、群眾評議、公開征求意見等方式,全面細致排查廉政風險,重點查找工程項目招投標、施工許可、資質資格審查、企業跨省承攬業務、違法違規行為處罰通報等權力集中、自由裁量權幅度大的崗位和監管工作環節的廉政風險。對排查出的風險點,制定針對性強、可操作性高、切實有效的防控措施,通過文件、網絡等形式向社會公開。
重點開展以下環節的廉政風險防控工作:
(一)擬定建筑市場監管法規政策。堅持責權法定、依法行政的原則,在制定法規政策時嚴格依照《建筑法》、《招標投標法》等上位法的規定,避免法規制度設計不完善、不合理帶來的廉政風險;規范法規政策制定程序,廣泛征求所涉層面及公眾的意見,及時向社會公布方案,接受社會監督。
(二)資質資格審查。完善企業資質審批和人員執業資格注冊制度,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規范市場準入管理,降低廉政風險。推進行政審批電子化改革,推廣行政審批網上申報、評審,減少人為干預,公開行政審批條件和審查標準,接受社會公眾監督;簡化合并各類資質標準,優化審批程序,市場能辦的,放給市場,杜絕人為設置的保護壁壘,保證市場準入工作的公平、公正、廉潔、高效。
(三)招投標監管。改進招投標監管方式,規范招投標行為。推動電子招投標,加強評標專家管理和評標專家庫建設,加強國有投資項目招投標監管,重點解決圍標、串標等問題;規范業主在項目發包中提出過高資質要求,禁止未經評審的最低價中標方式,維護正當的競爭秩序。
(四)施工許可管理。嚴格工程建設基本程序管理,依法明確施工許可證管理的程序、條件、時限,杜絕違規核發施工許可證,重點解決無證施工、未批先建,先開工、后補證、擅自改變施工許可證內容等問題。
(五)跨省承攬業務管理。各地市場監管部門應給予外地建筑企業和本地建筑企業同等待遇,清理地方關于跨省承攬業務的相關文件,構建全國統一市場;簡化建筑企業跨省承攬業務備案手續,規范辦理行為;轉變監管思路,加大外地企業進入本地市場后的監管力度,維護建筑市場秩序。
(六)合同管理。完善合同備案管理機制,明確承發包雙方的權利義務,注重對雙方市場行為的引導、規范和權益平衡;健全合同履約監管機制,重點解決建筑市場拖欠工程款、陰陽合同、違法分包、轉包、掛靠等違法違規問題。
(七)動態監管。加大監管力度,轉變監管方式,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固化動態監管程序,加強對各類企業和注冊人員達標情況的動態核查力度;規范市場主體行為,逐步改變“重審批、輕監管”的被動監管局面,完善市場清出機制,建立事中、事后有效的動態監管制度。
(八)誠信體系建設。積極推進建筑市場誠信體系建設,培育建立失信懲戒的建筑市場運行機制,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推動全國建筑市場監管信息系統和全國建筑市場誠信信息平臺融合發展,整合企業、注冊人員、工程項目數據庫和企業誠信信息;推進建筑市場監管信息發布平臺建設,向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查詢,接受社會公眾監督。
四、加強組織領導,務求取得實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扎實有效推進。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把推行建筑市場監管廉政風險防控工作作為一項長期重要任務,制定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方案,明確落實責任,加強執行監督,確保廉政風險防控工作落到實處。
(二)開展教育活動,增進防范意識。開展建筑市場監管廉政風險教育活動,建立健全黨員干部廉政風險防控學習、教育、培訓制度,推進廉政文化建設,結合腐敗案例進行警示教育,增強黨員干部對腐敗危害的認識,切實增進對廉政風險的防范意識。
(三)突出重點環節,注重工作實效。各地要結合實際監管內容,把加強廉政風險防控融入建筑市場監管業務工作流程,著重加強對腐敗現象易發多發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防控力度,實現權力透明公開運行、接受社會監督等多種手段,提升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實效。
(四)加強監督考核,落實長效機制。建立監督考核評價機制,將廉政風險防控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建立廉政風險防控責任追究制,切實增強工作責任意識和緊迫感。
附件:建筑市場監管廉政風險防控手冊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3年12月17日
附件下載: 1、 建筑市場監管廉政風險防控手冊
http://www.mohurd.gov.cn/zcfg/jsbwj_0/jsbwjjzsc/201312/W020131224025613.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