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印發《外國投資者境內直接投資外匯管理規定》及配套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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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外匯管理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印發《外國投資者境內直接投資外匯管理規定》及配套文件的通知
五、承諾:請勾選
□本人/本機構所填寫的《境內直接投資基本信息登記業務申請表》中各項內容及所提交的所有書面材料均真實有效,本人/本機構保證所提交的各項表格、文件真實、準確、完整,否則本人/本機構將承擔由此而導致的一切后果。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名(或授權委托人簽名): 單位公章: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說明:
1、申請人辦理境內機構接收境內再投資外匯信息登記及開立外匯保證金賬戶的境內主體信息登記業務的(本指引1.5~1.6項),應按規定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并提交本申請表;
2、“主體信息登記”指境內外主體在外匯局系統數據庫中沒有相關信息,但需要辦理直接投資項下業務,應先辦理主體信息登記;
3、“主體信息登記變更”指境內外主體基本信息發生變動,應辦理主體信息登記變更;
4、“主體類型”請根據主體情況勾選;
5、“主體名稱”指主體有效證明文件上的名稱;
6、“主體代碼”指境內企業的組織機構代碼證號碼、境內金融機構的金融機構標識碼和境內個人的身份證件號碼,其他請填寫代碼類型及號碼;
7、“境內機構注冊地/境內個人常住地”指境內機構的登記注冊地或境內個人的常住地;
8、“上市情況”指主體在境內外的上市情況;
9、“特殊主體性質”根據主體實際情況勾選;
10、“外商投資性公司代碼”指在中國境內設立,以開展投資為目的的外商投資企業的組織機構代碼證號碼;
11、“外商投資性公司名稱”指在中國境內設立,以開展投資為目的的外商投資企業的營業執照上的注冊名稱;
12、“外商投資性公司出資幣種”指外商投資性公司對境內主體出資的實際幣種;
13、“外商投資性公司出資金額”指外商投資性公司對境內主體的出資金額。
境內直接投資出資確認申請表
一、申請主體基本信息
主體類型 □會計師事務所 □非法人機構(含外商合伙企業) □其他類型
主體名稱
境內機構主體代碼
(組織機構代碼)
境外機構及個人所在
國家/地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二、出資確認信息(匯總)
對應出資的外商投資企業
名稱 對應出資的外商投資企業
代碼 本次出資外方股東
名稱 本次出資外方股東所屬國家/地區 外商投資企業注冊幣種 外方股東認繳(認購)注冊資本金額 外方股東認繳注冊資本出資額(認購股權對價) 外方股東累計已確認到位注冊資本
金額 外方股東累計已確認到位注冊資本實際出資金額(已支付股權對價金額) 本次擬確認注冊資本金額 本次實際出資金額(本次支付股權對價金額)
三、出資確認信息(明細)
本次出資
外方股東名稱 實際繳款人
名稱 出資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境外匯入(含跨境人民幣)、境內劃轉、人民幣利潤再投資、人民幣非利潤再投資、實物、無形資產等,請根據實際情況填寫,詳見填表說明第11項) 實際流入幣種及金額 折注冊幣種及金額
四、備注(如以上表格內容不能完整反映主體信息,可在此欄中填寫):
五、承諾:請勾選
□本人/本機構所填寫的《外商直接投資出資確認申請表》中各項內容及所提交的所有書面材料均真實有效,本人/本機構保證所提交的各項表格、文件真實、準確、完整,否則本人/本機構將承擔由此而導致的一切后果。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名(或授權委托人簽名): 單位公章: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以下為外匯局填寫:
外匯局經辦人員簽名: 復核人員簽名: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填表說明:
1、申請人辦理外國投資者出資驗資詢證及出資確認登記業務的(本指引1.7~1.9項),應按規定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并提交本申請表;
2、請根據申請主體所屬類型勾選對應選項,如外商投資企業委托會計師事務所辦理出資確認,請在主體類型上選擇會計師事務所;
3、“對應出資的外商投資企業名稱”指外方出資所對應的外商投資企業名稱或外方收購股權的外商投資企業名稱;
4、“對應出資的外商投資企業代碼”指該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書上的9位編碼;
5、“外商投資企業注冊幣種”指外商投資企業工商營業執照上的注冊幣種;
6、“外方認繳(認購)注冊資本金額”指外方所占注冊資本金額;
7、“外方認繳(認購)注冊資本對應出資額(認購股權對價)”指外方出資或收購股權的實際金額;
8、“外方股東累計已確認到位的注冊資本金額”指外方股東已經外匯局確認到位的注冊資本金額;
9、“外方股東累計已確認到位注冊資本的實際出資金額(已支付股權對價金額)”指外方股東的實際出資金額;
10、“本次擬確認注冊資本金額”指外方股東本次出資確認的注冊資本金額。
11、出資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境外匯入(含跨境人民幣)、境內劃轉、前期費用結匯、人民幣利潤再投資、人民幣非利潤再投資、實物、無形資產、股權、其他非貨幣資本、合并分立、資產并購、其他。企業應根據外國投資者實際出資情況,在出資形式欄中填寫出資形式名稱,并在下面一欄填寫該出資形式對應的出資金額;
其中主要出資形式含義如下:
“境外匯入(含跨境人民幣)”指該外方股東以境外匯入(包括從離岸賬戶、非居民賬戶匯入)的外匯或跨境人民幣資金進行出資;
“境內劃轉”指外方股東以境內外匯或跨境人民幣資金進行出資;
“前期費用結匯”指外方股東匯入的前期費用中已結匯的資金進行出資;
“人民幣利潤再投資”指外方股東以在境內合法所得的利潤進行再投資(或轉增資)出資;
“非人民幣利潤再投資”指外方股東以其在境內股權轉讓所得、減資所得、先行回收所得、清算所得用于境內再投資出資或以所投資企業的盈余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本出資;
“其他非貨幣資本”指外方股東以實物、無形資產、股權以外的非貨幣資本出資;
“合并分立”指外方股東所投資企業因合并、分立產生股權變化的出資形式;
“資產并購”指外方股東以合法取得的境內資產進行出資;
“其他”指上述11項出資方式以外的出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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