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召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的決定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召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召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的決定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召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的決定
(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于2012年3月5日在北京召開。建議會議的議程是:聽取和審議政府工作報告;審查和批準201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12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批準2012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審查和批準2011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2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批準2012年中央預算;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提請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的議案;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提請審議《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于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草案)》的議案;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提請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草案)》的議案;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提請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草案)》的議案;聽取和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聽取和審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聽取和審議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