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關于做好降雨引發地質災害防范工作的通知
國土資源部關于做好降雨引發地質災害防范工作的通知
國土資源部
國土資源部關于做好降雨引發地質災害防范工作的通知
國土資源部關于做好降雨引發地質災害防范工作的通知
國土資電發〔2011〕83號
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廣西、重慶、四川、云南、貴州�。▍^、市)國土資源廳(局):
據氣象部門預測,6月3日至7日,長江中下游地區將有一次明顯降雨天氣過程,局部地區總降水量可達100-130毫米。我部高度重視降雨引發地質災害的防范工作,部領導親自作出部署,要求做好應對�,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開展防災減災。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提前部署,進一步完善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和防治方案,落實防范措施。要加強督促檢查,指導做好群測群防隊伍的組織和動員,將防范工作落實到各危險區、隱患點。
二、做好監測預報預警。密切關注雨情,通過各種媒體和手段,及時向市、縣、鄉鎮、村負責同志、地質災害隱患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危險區內的群眾發布預警信息,重點加強偏遠地區緊急預警信息發布。
三、強化巡查排查和臨災避險。進一步組織力量加強巡查、排查、復查,消除防范盲區。一旦出現地質災害險情災情和極端降雨情況,要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果斷撤離危險區內所有受地質災害隱患威脅的人員,協助地方政府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四、做好應急值守和應急處置工作。相關�。▍^、市)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強值班,確保通訊暢通,信息傳遞準確及時。出現險情和災情時,要及時核送信息,啟動應急響應,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指導當地做好搶險救災工作,努力把災害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國土資源部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