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0-7-30 15:21:03 法制日報——法制網
法制日報全媒體記者 章寧旦
廣東省司法廳日前出臺《關于加強行政執法風險防范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為《指導意見》),從堅持依法行政、防范侵犯民事權利風險、加強突發事件應急行政執法風險防控、建立健全行政執法風險防控機制等四個方面對全省行政執法風險防范工作作出指導,致力于解決好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執法問題。
《指導意見》指出,行政執法行為應當依照法定的權限和程序進行,沒有法律、法規、規章依據,行政執法主體不得實施行政執法行為;嚴格執行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制度,從源頭上防止亂發文;依法對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進行細化、量化和規范,防止執法過度、簡單粗暴;嚴格執行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全面清理臨時人員和聘用人員,嚴禁使用輔助人員執法;嚴格財經紀律,嚴禁下達或者變相下達罰沒、收費指標,嚴禁將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同部門利益直接或者變相掛鉤,從源頭預防和減少行政爭議。
為確保民法典有效實施,《指導意見》要求必須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加強侵犯民事權利風險防范。行政機關要強化民事權利保護意識,不得違背法律法規作出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增加其義務的決定,不能侵犯人民群眾享有的合法民事權利,實施行政執法要依法保護相對人隱私權和個人信息。防止檢查擾民,不得妨礙檢查對象正常的生活和生產經營活動,慎重采取停產停業措施;堅持文明執法,不得使用輕蔑、歧視、侮辱、誘導、欺騙、恐嚇、威脅性語言;加大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行政執法力度,重點查處危害安全生產、食品安全、藥品安全、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社會治安等方面的違法案件,不斷提升執法公信力和人民群眾滿意度。
《指導意見》再次加強了對突發事件應急行政執法風險防控的指導,要求發生或者預警即將發生突發事件時,行政執法主體應當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依照《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及時采取合理適當的應急行政執法措施,嚴禁采取歧視性、選擇性行政執法,還要依法落實征用補償措施。
《指導意見》還要求各級政府和部門要進一步建立健全行政執法風險防控機制,將風險評估設定為重大行政執法案件辦理的必經程序,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要求,積極推進行政執法信息化。
日期:2020-7-30 15:21:03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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